
潘汉年有没有冤?我看当然有。
说起他私下去见汪精卫,我认为,事前不请示是来不及,有情可原,但事后不汇报是不对的。
其实,从宏观的角度看,组织上批准他为了拿到情报,是什么人都可以见的。但是,具体到某天见某个至关重要的大人物,是需要授权的。这个授权,潘汉年没有拿到。

1952 年11 月,潘汉年(前排左一)到上海火车站欢迎参加“中苏友好月活动”的 苏联电影艺术工作者代表团。
也就是说,他不是不能见,只是要得到批准,而且要及时汇报。
按照这个逻辑,他所犯的错误,只是没有请示汇报,而且没有造成很大的损害。
但是,他受到的惩罚,却是过于严重的。
首先,他没有了辩解的机会。其他了解情况的人为他所做的说明,没有起到作用。
罗青长有这样一段回忆:
“当时我兼任总理办公室副主任,我报告潘汉年从1939年到1948年的来往电报都在,许多事情中央都知道。周总理要我告诉李泽田,组织一个小组,查一下解放前潘汉年和中央来往文电的有关档案,搞一个审查报告。这个小组的成员有总理办公室秘书许明,公安部12局局长狄飞,我任组长。
我们三个人检查了1939年3月到1948年8月潘汉年与中央来往电报和有关记录文件,按年月日排列,潘汉年怎么报告的,中央如何指示的,搞了3个月。根据档案材料,当时潘汉年所做的工作,如打入日寇内部,利用李士群等,中央都是知道的,档案中都有记载。而且当时采取革命的两面政策,中央也有指示,是完全允许的。中央对他的工作也都是肯定的。
经过审查,由李泽田出面,于1955年4月29日向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写了正式报告。报告列了7个疑点,建议中央进一步审查。这几个疑点问题,后来都完全弄清楚了。当时提这几个问题,实际上是陪衬,因为既然是审查,当然不能不提疑点。
接着,报告提出了有力的五大反证:
(一)是中央一再有打入敌伪组织,利用汉奸、叛徒、特务进行情报工作的指示。
(二)潘利用袁殊、胡均鹤、李士群,利用日本驻港副领事刻户根木和小泉都有正式报告。
(三)潘汉年提供了决策情报:(1)关于德国进攻苏联时间的准确情报,他在1941年6月13日报告说苏德战争一触即发,延安于6月20日收到。(2)苏德战争爆发后,日军究竟是南进还是北进的情报。(3)太平洋战争爆发的情报。这是当时延安,毛主席、党中央都是极为关注的问题,是起了决策作用的战略情报,得到了中央的好评。
(四)组织机密一直未被泄露,直到上海解放。如关于上海武装起义的事。日本投降后,中央曾一度决定要搞武装暴动,解放上海。当时上海党组织反映可以干。毛主席开始也同意这个决定。但两天后,心里感到不踏实,就召集会议,提出重新考虑。他说,上海工作不错,里应外合,可以占领上海。但占领以后怎么办?根据当时情况,上海周围只有部分地方武装,新四军主力来不了。即使占领了上海,以后还得退出。大革命时期工人三次武装起义也占领了上海,但蒋介石一来又失败了。毛主席说服大家立即发电报给上海,停止武装起义。潘汉年当时是上海行动委员会主要领导人之一,这件事前前后后潘汉年都是知道的,而国民党一点也不知道。如果消息泄漏出去,我们上海的党组织还不是被一网打尽?潘汉年经管好几部秘密电台,知道许多机密,但都未出事,怎么能说他是内奸呢?至于说上海“二六”轰炸是他利用国民党的秘密潜伏电台提供的情报,陈云同志说,那是连起码的常识都不顾了,国民党在上海统治那么多年,连杨树浦发电厂在哪儿还不清楚,还用你给他指目标啊!
(五)潘所属的重要关系,当时还正在起着绝密的现实作用。是毛主席、周总理所知道的。
李泽田的报告,有理有据,十分有力,结论是潘汉年虽然有疑点,但根据大量档案反映的事实,请中央予以重视,慎重考虑潘汉年问题。”
李泽田是隐蔽战线的最高领导人之一,开国上将,中央调查部部长,而且他的报告也是实事求是的,但是当时“左”风越来越盛,这个报告并未引起中央的重视。
很多人也看出来这是冤案,但是不敢明说。
潘汉年是1955年被捕的,他先是被关在公安部直属的功德林监狱,1960年3月,秦城监狱建好后,潘汉年又被移送到那里。对他的审判,拖到了1962年。
这个案子是“钦定”,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谢觉哉,是“延安五老”之一,德高望重。高法每个人都知道谢老有这样一句话:“要送给我签字,我必须看案子;不看案子我不签字,不然将来我到阎王爷那里说不清楚。”
但是对于潘案,他也只能这样表态。他对审判员说:“你们辛苦了。你们对潘汉年案卷材料看得很仔细,提出了你们的看法,这很好。不过你们提出的问题,我们高法是搞不清楚的。潘汉年案是中央交办的案子,我们只是办理法律手续。”
谢老又看似很随意地说起另一位历史名人:“还有宋代的岳飞,他主张抗金,却被诬陷要谋反。难道当时没有人知道岳飞是被冤枉的吗?当然有人知道。但在当时,宋高宗一心要和金人议和,所以谁能救得了岳飞?”
潘汉年被抓后,很多人都要写材料交代自己与潘汉年的关系,几十本案卷里,涉及的证人证言特别多,其中不少人也把一些涉及个人生活方面的都写进去了,可见潘汉年被抓在当地所引起的恐慌。但即便如此,真正有实质性的内容并不多。比如,当年经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指派,和潘汉年一起从莫斯科回国的胡愈之,在潘汉年被捕后写过一份材料,说他和潘汉年从莫斯科一起回到香港途中,两人谈话甚多,比如:“潘汉年说毛泽东同志在长征中,找旧小说来看,有些消极”;“潘当时对革命前途,似乎缺乏信心”。这些话没有任何实证性意义。
当时的审判人员回忆:对于指控,潘汉年只承认和汪精卫见面是一个严重的错误,当时来不及写信汇报,除此之外,他一概不承认。但是在看案卷时,他也发现了一个微妙之处:对于投向国民党、充当国民党特务的指控,只有公安部某位领导提审时潘汉年才认罪。当时听说上面给潘汉年做了一些思想工作,告诉他只要认了罪、判了刑就放人。
有人认为,潘汉年是受了毛泽东的指令去见汪精卫的,而毛为了保守这个秘密而关押了潘汉年,而且一直不放他出来。
我倒是不赞成这个说法。因为潘汉年被判刑一个月后,就假释获得了部分自由。
的确,毛泽东曾经和汪精卫有密切的关系。
1923年6月中共三大,在共产国际的授意下,中共通过了国共“党内合作”的决定,即全体共产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,但仍保持共产党组织的独立性,也就是所谓的跨党党员。就连陈独秀在做三大报告时也宣称:“有的同志还反对加入国民党,其原因就是政治认识不够正确。”
毛泽东在“三大”中地位是上升的,那是因为他工作出色。在中共三大报告中,陈独秀在批评了上海、北京、湖北等地的工作后,特别表扬了湖南:“只有湖南的同志可以说工作得很好。”因此,三大之后,毛泽东不仅当选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,还担任了中央局秘书,直接对中央局委员长陈独秀负责,成为他的助手,意味着毛泽东正式进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。
以我看,更为重要的是他扩大了社交圈子,接触到不少国民党上层人物。1924年1月20日当国民党一大召开时,毛泽东不仅以湖南地方组织代表的身份出席,还被指定为章程审查委员之一。在选举中央执行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时候,孙中山亲自起草了一个名单,钦定他为候补委员。
在国民党一大之后,候补中央执委的毛泽东被派到了上海的国民党执行部工作,这时,他又受到了时任国民党执行部负责人之一的汪精卫的赏识。一九二五年十月,毛泽东受命代表汪精卫管理中央宣传部。
那时,孙文刚刚去世,作为孙文遗嘱起草人的汪精卫炙手可热,出任广东国民政府委员会常委会主席兼军事委员会主席。汪身兼数职,无力主持刚成立不久、却非常重要的国民党中央宣传部,故而将毛泽东任命为代理宣传部长。
于是,毛泽东从数年前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不名一文的临时工,一跃而成为国民党中央一级的显赫人物。虽然只有八个月的时间,但在毛泽东的履历上,也是可圈可点的。
在国民党二中全会上,毛泽东的座位为十五号,可见地位。这次会上,毛泽东作了《宣传部两年经过状况》报告。蒋介石也在这次会议上上台讲话。这是毛泽东和蒋介石头一回同台报告,也是毛泽东、蒋介石、汪精卫头一回同台亮相。
在这期间,毛泽东和汪精卫之间还有一个插曲,就是毛曾写信给汪希望增加自己的薪水,大意是说生活困难、家庭负担重、收入不够维持。据说,汪精卫还真的调整了毛泽东的薪资。
当然,后来,汪精卫成了叛徒,公开投敌,毛泽东对他就没有任何情谊可讲了。但是,对汪精卫的遗孀陈璧君,毛泽东也有恻隐之心。
新中国建立后,此前被国民政府以汉奸罪判处无期徒刑的陈璧君,被转移到上海提篮桥监狱继续服刑。与陈璧君颇有私交的宋庆龄与何香凝在政协会议上找到毛泽东、周恩来,替其说情。毛泽东应允只要陈璧君写个认罪声明,政府就下个特赦令,将其释放。
宋庆龄与何香凝给陈璧君写了一封信,信中说:“我们曾经在国父孙先生身边相处共事多年,彼此都很了解。你是位倔强能干的女性,我们十分尊重你。对你抗战胜利后的痛苦处境,一直持同情态度。……今天上午,我们晋见共产党的两位领袖。他们明确表示,只要陈先生发个简短的悔过声明,马上恢复你的自由。”
信很快送到陈璧君手里。陈璧君提笔写了回信:“正由于二位知道我的性格,我愿意在监狱里送走我的最后岁月。”
因为有渊源甚至有感情,或者说有隐情,毛泽东要关死潘汉年,似乎也不是事实。

潘汉年与夫人董慧
审判中潘汉年认了罪,判刑15年,但一个月后他就被假释出狱。妻子董慧在此之前已经被释放,所以两人一同被安置在北京的团河农场。虽说头上仍戴着“反革命”帽子,他们有一个可以自由活动的天地,尤其是夫妇两人能在一起聊聊天,在自己的小院内养养花、种种树,还可以到附近的河沟里钓钓鱼,甚至被允许进城探亲访友。每个月还有200元的生活费,肉、蛋都有供应,在生活上没受什么罪。潘汉年与董慧对团河农场生活还是比较满意的,情绪也相当稳定。据说他还向组织申请去香港,继续为党工作。
但是,1967年,文革进入高潮,很多没有历史问题的老干部都被关进牛棚,被打倒在地,何况潘汉年!
1967年,公安部按照中央文革的一纸命令将饶漱石重新抓入监狱。这命令的原文只有十九个字:“请谢富治同志再把扬帆、饶漱石、潘汉年抓起来。”1970年,在没有任何新问题的情况下,潘被改判无期徒刑。
1977年4月,潘汉年以“萧叔安”的名义在长沙病亡,享年71岁。
五年之后,1982年,中共中央正式为潘汉年平反昭雪、恢复党籍。
像潘汉年这种“地下工作的高手”,在战争年代可能非常重要,但到了政治秩序稳定之后,反而容易成为令人不安的人物。这也是他后来命运悲剧的一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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